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不滿老公外遇 正宮拿裸照叫人勒索小三遭判刑

林姓女子不滿老公外遇,隱忍6年後離婚之際,趁機在老公手機發現對方小雯(化名)的裸照,不僅偷偷儲存,隨後更找來兩名男子埋伏在小雯的公司外,上前將裸照扔給小雯勒索。示意圖。(彭博檔案照)

林姓女子不滿老公外遇,隱忍6年後離婚之際,趁機在老公手機發現對方小雯(化名)的裸照,不僅偷偷儲存,隨後更找來兩名男子埋伏在小雯的公司外,上前將裸照扔給小雯勒索。示意圖。(彭博檔案照)

2019/06/14 18:31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林姓女子不滿老公外遇,隱忍6年後離婚之際,趁機在老公手機發現對方小雯(化名)的裸照,不僅偷偷儲存,隨後更找來兩名男子埋伏在小雯的公司外,上前將裸照扔給小雯勒索,小雯憤而報警提告;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林女因透過不正當的手段向小雯求償,被犯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妨害秘密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合併執行7個月。

檢警調查,今年元月某晚,小雯準備從公司開車離開時,陳姓男子上前扔給她一只資料袋,恐嚇說「看看相片,看自己價值多少,再撥電話與我聯繫,不然要告妳通姦」,讓她嚇壞了;等男子離開,她偷偷記下其車號,然後打開資料袋一看,竟然都是自己的裸照,都是她與林女老公交往時拍的。

林女應訊時,坦承有委請陳姓男子與小雯聯繫,但她矢口否認是要恐嚇小雯,辯稱她只是要陳男找小雯協商,請小雯和她老公分開,並沒有向對方要錢。陳男則說,當天只轉達小雯,讓她知道對方老婆已經知道通姦的事情,手上有證據,看她怎麼處理,如果不處理就要提告通姦,並沒有恐嚇她說這些照片「值多少」。

法官認為,小雯侵害林女的配偶權,但林女未透過正當的法律程序向小雯求償,卻用竊取來的小雯裸照,找陳男來恐嚇對方,藉此索要金錢;而陳男無視林女的行為已經觸法,反而將此犯罪計畫予以落實,等同視法律秩序為無物,危害社會治安。

尤其,在事證明確下,林女、陳男仍否認犯行,審酌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妨害秘密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陳女,合併執行7個月,可易科罰金21萬元;陳男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8個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