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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考量!油輪船員公海猝死騙生病 基檢讓遺體上岸

蒙古籍「浩洋」號油輪1名緬甸籍船員5日在公海上猝死,6日申請靠泊基隆港西24號碼頭。(記者林嘉東翻攝)

蒙古籍「浩洋」號油輪1名緬甸籍船員5日在公海上猝死,6日申請靠泊基隆港西24號碼頭。(記者林嘉東翻攝)

2019/06/08 20:26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蒙古籍「浩洋」號油輪1名緬甸籍船員5日在公海上猝死,6日申請靠泊基隆港後,因我方無司法管轄權,船員遺體一直留在船上。基隆地檢署考量天氣炎熱,基於人道指揮海巡人員今天下午5時許先將船員遺體搬下船,移至基隆市殯儀館冰存,以免遺體腐敗。

至於是否協助相驗,還要等船方透過外交途徑,請求我司法單位協助相驗;基隆地檢署基於人道考量,將盡速開立死亡證明書給家屬。

基隆港務分公司指出,蒙古籍「浩洋」號油輪緬甸籍船員MYO KYAW THEIN5日在公海上猝死,船方以口頭告知基隆港務分公司,船上有船員生病,要申請緊急入港;未料,消防救護人員登船救助,才知該名緬甸籍船員已死亡多時。

辦案人員透露,「浩」輪船長明知我國無管轄權,卻隱瞞緬甸籍船員死亡多時的實情,以船員生病須緊急靠港,等到遭我司法單位以無管轄權,無法協助相驗後,竟向媒體投訴,指控我司法單位卸責,硬要我政府收下這爛攤子,居心叵測。

由於船方告訴海巡人員「浩」船無冰櫃,只能以乾冰保持遺體不致腐敗。

基隆地檢署基於人道考量,同意船方要求先讓船員遺體由葬儀社人員接上岸,冰存在基隆市立殯儀館,將等船方找到死者家屬,並透過外交途徑,請求我司法單位協助相驗後,將盡速開立死亡證明書給家屬。

不過,有船務代理業者憂心,此例一開,日後航商若有船員在公海猝死,都就近往台灣送,徒增司法單位困擾。

基隆海巡隊偵緝組今天下午5時許,已在檢察官指揮下,登上輪船協助船方請來的殯葬業者協助將船員大體移至基隆市殯儀館冰存。

「浩」輪船上52歲緬甸籍船員MYO KYAW THEIN,是在5日凌晨0時在基隆北方外約70、80海浬處猝死,6日下午2時許獲准靠泊基隆港西24碼頭。

基隆巡隊偵緝組主任陳永昌指出,緬甸籍船員是在公海猝死,依國際海洋法規定,有管轄權的為船籍國(蒙古)或死者所屬國家(緬甸),若需我國政府協助死者相驗,應由船籍國或死者的國家透過外交途徑,向我國提出協助相驗請求,基隆地檢署並無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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