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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邱太三關說挨告誹謗 黃越宏反提誣告不起訴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資料照)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資料照)

2019/06/05 11:48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資深媒體人黃越宏,前年在法治時報及政論節目中指控,前法務部長邱太三為其妻宋富美關說,幫助妻子回任法官。邱後來自訴告加重誹謗,台北地院去年判黃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黃則反告誣告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今處分邱不起訴。

黃越宏前年5月在法治時報撰稿,並上三立電視台「新台灣加油」節目指出,邱太三2011年間向司法院關說,助妻回任台中地院法官,邱隔月1日開記者會否認,並限期5天道歉否則提告,黃最後仍未道歉,邱遂於當月12日自訴刑事加重誹謗罪,並附帶民事求償300萬元、登報道歉。

法院開庭時,黃越宏聲稱所有言論均已查證,並採訪一些了解司法人事作業或參與其中的司法官員,但不便透露消息來源;而宋富美回任方式「有例外及特殊性」,若不能趕在2011年屆滿55歲年齡上限,就再也不能回任。

但台北地院並不採信黃越宏辯詞,去年9月25日判決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民事部分移民庭審理後,今年1月31日判賠80萬元並登報道歉1天。

黃越宏則反控邱太三誣告,以及透過「新新聞」報導妨害名譽,但因邱的自訴案勝訴,檢方傳喚「新新聞」記者作證,記者證稱該篇報導並非邱的發言,而是採訪多人說法後撰寫而成,檢察官遂認定與邱無關,今依罪證不足處分邱不起訴。

名嘴黃越宏。(資料照)

名嘴黃越宏。(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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