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門號換現金」入侵校園 檢籲業者改善佣金制度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不少通訊行為了賺取電信業者的佣金,打出「辦門號換現金」吸引民眾申辦,民眾若不察,很容易因小失大,背上高額債務,甚至成為詐欺被告,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王齡梓表示,這波歪風已吹入校園,呼籲電信業者改善佣金制度,減少社會問題。
王齡梓舉手上一案為例,當事人阿珍(化名)因家人生病急需資金,看到網路上的「借錢免利息」廣告 非常心動,遂和對方聯絡,原來是到通訊行以「辦門號換現金」方式借貸。店家稱阿珍只要辦理3個門號,馬上可以領到現金2萬元,之後也不用繳利息,而且6個月門號月租費通訊行會代繳,半年後就會找人承接門號,完全沒風險!阿珍遂提供雙證件並在合約書上簽名,高高興興拿了2萬元現金離開。
半年後阿珍陸續接到多家電信公司催繳帳單,除了當初申辦的3個門號,又被多了好幾隻,每個月的月租費就要1萬多元,根本無力負擔,當初申辦的業者早已聯絡不上!更慘的是,居然還接到地檢署傳票,說阿珍是詐欺案的被告!
王齡梓說,這個手法近年來入侵大學校園,讓涉世未深的學子們,未出社會,先背了一身債。通訊行為賺取電信業提供的佣金,吸引人頭辦理門號,再將辦門號取得的手機銷售給手機盤商,轉手即可獲利數千至上萬元,另一方面又可以賺取推銷門號的佣金,而為了避免未繳費而遭追回門號,會先將賺取的費用代繳6個月,讓申辦人在前半年以為完全沒有責任!
一旦6個月到期,通訊行就不再代繳,以每月月租費1399元、剩餘合約2年計算,至少還要繳納3萬3576元,如果申辦的門號數多,費用更為驚人!還有惡質的業者,利用持有申請人雙證件的機會,「盜辦」其他門號,造成申請人須額外負擔月租費。更有通訊行再將這些申辦下來的SIM卡銷售給詐騙集團,作為人頭門號使用,使申請人莫名再背上一條幫助詐欺罪!
王齡梓指出,許多申辦人為了不想繼續繳納,向電信公司主張門號遭盜辦,並向司法機關報案,然申請書上均為本人簽名,除非業者利用持有申請人雙證件之機會,盜辦其他門號,否則如何認定係偽造文書?另外,雖有不少人主張通訊行有保證代繳6個月後找人承接,但均為口頭承諾而無契約,要主張詐欺實為困難。如無法證明確實遭盜辦,就無法主張不再繼續繳納月租費。
王齡梓點出,目前實務上以某2家公司遭以此方式申辦門號的最多,推測或許因為這2家公司提供的佣金較高,申辦手機優惠較多,因此通訊行多申請這兩家公司門號,然而如此除了公司將衍生許多申請人不繳費的呆帳損失外,也造成人頭門號浮濫,詐欺集團猖獗。
王齡梓透過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呼籲,電信公司應善盡企業責任,改善現行佣金制度,勿讓這類辦門號換現金手法繼續製造社會問題,主管機關NCC也應徹底檢討,降低對電信業者的門號補助,否則臺灣的電信詐欺案件永難根絕。至於一般缺錢民眾,辦門號前請先仔細想想「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