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害女友下體流血 男子挨告傷害
2019/05/21 17:3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19歲張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17歲少女,兩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並發生性行為,因少女性行為後下體流血不止,少女父得知後怒而對張男提告傷害,但事後又撤回告訴,新北地檢署今予張男不起訴處分。
去年12月中旬,張男透過網路認識17歲少女,兩人開始交往,今年1月,張男在住處與少女嘿咻2次,事後少女下體流血不止,不知該怎麼辦,哭著打電話向爸爸求助,少女父得知後,認為張男故意傷害女兒,氣得對張男提告傷害。
張男到案後坦承兩人發生親密關係,並沒有傷害少女之意,少女也表示,沒有要告男友,對方沒有強迫她,事後更具狀撤告,檢方因此今將張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