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雙屍案再審 被告爆:檢察官冷眼看他被警刑求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19年前歸仁雙屍命案在今年決定再審後,今天首次開庭,謝志宏指恐,當時他只要否認犯罪時,一群官警就包圍他,車輪戰似的對他輪流甩巴掌,當時他不敢向檢方反映,是因為檢察官眼睜睜看著他被刑求,對於警方到底有沒有刑求,希望當時在場的警員良心發現,他敢站出來接受法庭審問,警方也應該敢做敢當。市警局則指出,人事已非,尊重司法調查。
發生在19年前的歸仁雙屍命案,18歲的陳姓女子遭先姦後殺、68歲的張姓目擊者被刺死,犯罪嫌疑人謝志宏與郭俊偉均被判死刑,不過因為偵查過程有瑕疵,讓該案成為國內第一起辯檢雙方共同合作,重啟再審的殺人案,謝志宏在羈押6千多天後重交保,等候重新審理。
今天,再審首次開庭,內容是針對多項證據是否有證據能力,或是應該排除該項證據,辯檢雙方的爭議點,共有7項,分別是兇刀交付、持有的狀況、謝是否有偷窺郭強姦陳女、郭行兇時謝是否在場、謝是否有持刀殺害被害人以及19年前的6月28日,第一次自白是否符合謝志宏的意願,針對筆錄、測謊律師多次提出異議。
法官調閱19年前歸仁關廟分駐所製作的手寫筆錄,詢問謝志宏自白當時的狀況,謝志宏指出,他是因為被警方毆打,才會做出非自願的自白,當法官問謝志宏到底誰毆打他?是否就是筆錄上簽名的蕭姓警員?他則表示不知道警察的名字。
謝志宏接受採訪時說,當時他凌晨0時進分局,直到早上6點還在作筆錄,做的筆錄不滿意,一群官警包圍他,輪流對他甩巴掌,打完以後帶他上車,把殺人的劇情編好,要求他照著講,還說檢察官會來看,他以為檢察官能主持公道,但檢察官也只看著他被刑求,這就是他不敢翻供的原因。
在程序庭結束後,法官決議在今年6月中再次開庭,下次可能會傳喚當時還原現場的藍姓警官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