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當選無效 民雄鄉代何炎山駁斥遭抹黑、不實指控
2019/04/29 21:14
〔記者丁偉杰、蔡宗勳、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縣民雄鄉民代表何炎山於去年基層選舉順利2連霸,但被嘉義地檢署指控涉及賄選,嘉檢對他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嘉義地院今天宣判何當選無效,全案可上訴。對此,何炎山受訪強調,「這是遭抹黑的不實指控,一定會上訴!」
身兼嘉縣選委會總幹事、嘉縣民政處長楊健人表示,本屆民雄鄉民代表選舉第3選區應選4席,何炎山以1840票吊車尾當選,落選頭為劉興標的978票,劉已達最低當選票數1/2以上規定,如何炎山當選無效判決確定,依法由劉興標遞補鄉代缺額。
判決指出,何炎山去年11月競選時,涉嫌透過認識40餘年、以前同在合板工廠工作的鄭姓友人,以每票500元向選民買票賄選,何先給鄭5千元賄款,鄭自掏腰包先代墊5千元,總計賄款1萬元。
案發後,何男稱,鄭男後來到台北發展,兩人許久未謀面,他僅向鄭拜票2次,且鄭也非其競選團隊成員,更非樁腳,且鄭的供詞前後不一,他沒有要求鄭賄選。鄭男則稱,他被查獲賄選後,家人去找何男,何都不理,他就實話實說。
法官審理後認為,何男與鄭男早已認識,且無仇恨或金錢糾紛,鄭男應無誣陷何男的動機,鄭男生活不寬裕,不可能自行出資替何男買票,本案因遭人檢舉而查獲,鄭男也不會無故讓自己身陷3年以上重罪,因而判何男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