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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子縱火燒死6至親、3度判死 胞兄開庭求維持死刑

翁仁賢的大哥翁仁焜,希望最高法院維持翁仁賢的死刑判決。(記者張文川攝)

翁仁賢的大哥翁仁焜,希望最高法院維持翁仁賢的死刑判決。(記者張文川攝)

2019/04/29 13:2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桃園市逆子翁仁賢,4年前除夕夜趁全家圍爐吃年夜飯時,縱火燒家,燒死父母等人造成6死4傷慘劇,開庭還嗆「都該死,我不後悔」,歷審都認定無教化可能,判處死刑,高院更一審今年1月仍判死刑,最高法院今開庭進行準備程序,翁仁賢的大哥、四哥都到庭,對律師糾結於程序問題感到不滿,表達希望能維持死刑判決,「不能因為一些程序上的問題,導入錯誤的結論」。

法扶指派的義務辯護律師鄭嘉欣主張,原審未調查翁仁賢的「就審能力」,且受命法官對本案有成見、偏頗,在準備程序時就顯露對此案的預斷,科刑時也未調查辯方聲請的調查、鑑定事項,僅憑先前的鑑定報告與法官當庭的觀察和訊問內容,牴觸公政公約的「公平審判」要求,翁仁賢雖對此案的客觀事實都不否認、也不爭執,但仍應適用無罪推定,律師有義務指出原審判決違背法令之處。

翁仁賢的大哥翁仁焜聽到無罪推定時,插話表達不滿:「怎麼不公平審判?我聽不下去」,承審法官謝靜恆連忙制止說,律師是沒有收錢的義務律師,幫被告說話是她的工作和職責,要翁別把氣出在律師頭上。

蒞庭檢察官蔡瑞宗認為,原審判決並未違背法令,辯護律師應該具體指出原審法官哪些話有成見、偏頗,不該籠統指責,他並建議法官不用在法庭上處理細節的程序問題,浪費太多時間。

輪到被害人家屬說話,翁仁焜說,翁仁賢連養育他50多年的父母都能狠心放把火燒死,帶走6條至親的人命,律師還在替他講話,「死掉的人該怎麼為自己辯護?」逃出火場的4弟翁仁平多處燒燙傷,案發4年多了,現在還要每天去醫院復健,請想想被害人的心情,他請求最高法院維持死刑判決。

四哥翁仁平則是認為,翁仁賢有小聰明,犯後的態度就是要造成法官、律師和被害人家屬的對立,根本沒有自我反省,只想利用法院制度來達成他的目的,請法官不要輕縱,維持死刑。

翁仁平又提到,3哥辛辛苦苦培養的2個兒子,都讀醫學院,已是實習醫師、快要畢業了,只因一年回家一次吃年夜飯,就喪身火窟,一切化為烏有,3嫂臉部嚴重燒燙傷,現在幾乎足不出戶,這些要找誰討公道?他希望法院不要因為一些程序上的問題,而導入錯誤的結論,該判死刑就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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