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議會提動保自治條例 補強母法、增訂罰則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由新竹市議會議長許修睿提案及10幾名市議員連署的「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本週臨時會拚三讀通過,議長許修睿也認養兩隻流浪犬,他說,近來常發生動物受虐事件,期許能終結這些不幸事件,達到保護動物、尊重生命的目的,同時增加罰則,補母法不足處。
收養兩隻受虐犬寶弟和寶妹的許修睿,帶著寶弟、寶妹現身議長室,兩隻受虐犬相當乖巧,許修睿說,寶弟跟寶妹是大、小貴賓犬,雖是名犬,但之前的飼主疑似把牠們當生財工具,寶弟寶妹被收容在在動保所後,由他認養,平常就住在竹蓮寺旁。
許修睿表示,服務處常接到流浪貓犬的受虐陳情案件,呼籲飼主「愛牠就不要傷害牠」,此次他所提的動保自治條例是補中央法令之不足,更明訂罰則,相信多數議員都會支持,期許竹市成為友善動物城市。
許修睿說,市議會所提的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第6條也提到,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的場所,應使用鏈繩、箱籠或其他防護措施,違者將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緩。
此外,草案中也規範雇主須擅盡宣導教育責任,如無善盡責任導致勞工捕捉、宰殺甚至食用貓犬等案件發生,除勞工本身,將針對雇主處以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緩。
至於獸鋏部分,除中央動物保護法的母法規範的「不得製造、販售、陳列或輸出入」之外,也在自治條例草案中,加註「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持有獸鋏」的規定,並另訂獸鋏回收獎勵辦法,希望杜絕民眾使用獸鋏違法捕捉動物情形。
新竹市旺旺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楊穎蘋說,對市議會能提此自治條例表示肯定,認為這是竹市成為友善城市很重要的一環,「傾聽浪浪」動保畫家張育榕也說,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補強母法,希望自治條例推行後,讓動物保護工作更完整。
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由議長許修睿提案,包括副議長余邦彥、市議員張祖琰、林耕仁、徐信芳、顏政德、蕭志潔、陳啟源、林慈愛、羅文熾、段孝芳、陳治雄、吳青山、黃美慧、李國璋、鍾淑英、陳慶齡、黃文政、田雅芳、鄭正鈐等人都參與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