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失火波及鄰居被法辦 老闆喊冤:老鼠啃電線
2019/04/11 22:44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郭姓男子經營一間五金行,去年10月意外失火,延燒到鄰居,郭男還被依縱火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起初認為,郭男沒有好好保養電線才會導致電線走火,不過郭男喊冤稱,起火點附近就有老鼠洞,他懷疑這是「鼠為因素」,檢方調查後認為,電線起火的原因,的確有可能是因老鼠啃電線導致,加上郭男已與鄰居和解,所以做出不起訴處分。
去年10月一場大火,燒毀郭老闆的五金行,火勢也波及到鄰居,雖然郭老闆不是故意縱火,但是調查結果認為,起火原因是電線走火,加上鄰居家當時有人居住,因此警方依刑法173條縱火罪嫌將郭男函送檢方偵辦,該罪過失犯,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郭老闆努力幾十年的成果一夕灰飛煙滅,還要跑法院,覺得很委屈,認為自己不是故意違法,但警方當時解釋,刑法雖然是處罰故意犯,但是火災延燒到有人住的房屋,侵害到社會法益,因此還是會處罰過失犯。
檢方起初也認為,沒有好好保養電線,導致電線起火,是郭男的過失。但郭男喊冤他認為起火點旁邊有一個老鼠洞,懷疑是老鼠啃了電線導致電線起火,經過檢方調查後,也認為,電線起火的原因很多,加上郭男母親已與鄰居和解,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