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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遇到另類騷擾!如蒼蠅般不堪其擾

示意圖(資料照)

示意圖(資料照)

2019/04/09 10:51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從事主持、直播工作的王女,常受陳男另類騷擾!2015年告陳妨害自由,事後判拘役10日。2017年底陳又在某宮廟前拿走王女包包及手機,強拉她上車載走;又跟蹤王女跳上她小客車引擎蓋,並說「我是猴子啊」、「猴子可以這樣爬,你不知道嗎」,又與王女互搶手機造成傷害,以此妨害、傷害王女,這次5條罪都成立,台中地院判5月及拘役50日。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29歲男子陳品勛與王女是舊識,2015年一度被王女控告妨害自由,但事後無罪確定,但情況並沒有好轉。106年12月17日晚上在某宮廟前,王女完工後,竟趁隙拿走包包及手機,強拉王女上車,王女短暫取回手機之際,傳送簡訊給王姓友人寫上「他把我手機搶走,把我載走」。王某協助報警後,當晚23時警方在某加油站尋獲兩人。

同年月26日零時,陳男一路尾隨到王女,到中市中區王女將車子停路邊,竟將身體趴在王女小客車引擎蓋上,以手機繼續與王女通話,並稱「let'go看表演啦」、「抓猴啊!我是猴子,你不知道喔」、「猴子可以這樣爬,你不知道嗎」、「看妳要玩幾點」。

王女回以「你這樣很危險,不要這樣子好不好?我要怎麼回家啊」、「這不是你的車啊,別這樣好不好,夠了沒」等語,要求陳離開,時間長達1分多鐘,以此強暴方式,妨害王女離去,陳男自己跳下來,王女才駛離。

2018年1月3日零時,在太平區某便利商店,王女要交付繳費單給許男,陳竟徒手阻擋許男拿單,揮打許男造成許男雙手挫傷等傷害。2018年1月22日凌晨,藉口協調上開案件,邀王女上他的車後就開走,許男找不到王女,打電話給王女,陳為阻止王女接電話,搶走王女手機,雙方互搶手機造成王女多處受傷。王女中途跳車到商店求救,警方據報到場,陳才交還手機。

這次他犯強制罪3次、傷害罪2次,法官認為全部成立,合併判處5月及拘役50日,易科罰金需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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