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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艷完勝董娘 櫃姐遇抓姦緊張問:她會不會打我?

高姓美艷專櫃小姐與已婚男子赴摩鐵開房間,正要離去時被趕來的董娘撞個正著,驚慌失措下憂心地說問「她會不會打我」等語,被行車紀錄器錄下,成為偷情鐵證。(情境照)

高姓美艷專櫃小姐與已婚男子赴摩鐵開房間,正要離去時被趕來的董娘撞個正著,驚慌失措下憂心地說問「她會不會打我」等語,被行車紀錄器錄下,成為偷情鐵證。(情境照)

2019/04/01 00:1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市劉姓管理公司負責人和高姓美艷專櫃小姐,前年甜蜜赴摩鐵開房間後正要離去時,被趕來捉姦的董娘劉妻撞個正著,劉男、高女兩人驚慌失措,包括劉問「剛那衛生紙有沖掉嗎」、高女憂心說「那我呢?她會不會打我」等對話,都被行車紀錄器全都錄下,成為偷情鐵證;高等法院認定劉男兩人有不正當交往,侵害劉妻配偶權益重大,判高女須賠償劉妻30萬元確定。

劉妻指控,丈夫劉男於2017年11月29日下午2時15分,和20多歲的高姓專櫃小姐到北市內湖一家摩鐵開房間性交,讓她身心遭受重大痛苦。劉妻表示,劉男兩人在摩鐵溫存一個半小時後正要離去,剛好被她帶人趕到撞見捉包,依劉男車上行車紀錄器對話可知,兩人已在摩鐵發生姦情。

劉妻哽咽說,她是留美學人,婚後協助丈夫經營管理公司,同時兼顧照顧家庭、扶養子女等重擔,任勞任怨,高女卻丈夫通姦,犯後還狡辯不認罪,因此對高女求償100萬元。

高女則辯稱,和劉男是透過臉書理財社團認識,但不熟,當天兩人碰面是討論股票投資事宜,並無性交,而且她不知道劉男已婚;高女還嗆聲,即使她和劉男發生婚外性行為,是和劉男、劉妻兩人婚姻早就出現破綻所致,不應責怪她和劉男有婚外情。

高等法院依據劉男座車內的行車紀錄器內錄下和高女對話內容,認定劉男兩人欲離開摩鐵遭劉妻攔阻時,竟不敢下車,且顯得驚慌失措,又急於刪除對方的聊天紀錄,並要確認在摩鐵房間的衛生紙有無沖掉,並套好說詞偽稱是討論投資股票事宜,已可認定兩人有不正當交往,造成劉妻身心痛苦,考量高女名下財產僅有劉妻10分之1,判高女須賠償30萬元給劉妻,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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