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女士官「休假受訓」被輾斃 因公死亡待認定
2019/03/28 17:51
首次上稿 12:56
更新時間 19:50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24歲徐姓海軍女士官昨天「休假受訓」後車禍死亡,眼尖的讀者發現,徐女若是被部隊要求受訓,就應該用公假,如今不幸車禍死亡,能算是因公死亡嗎?如果用私人假期受訓,有無權益受損疑慮?海軍艦指部強調,盡力爭取最佳撫卹。
警方表示,徐女任職海軍艦指部168艦隊,26日「休假」,從基隆駐地返回高雄住處,27日及28日受部隊要求,參加救護員訓練。
不料,27日下午約2點,結束訓練後,徐女騎機車行經大寮區鳳屏一路,遭右轉的曳引車撞擊倒地輾爆頭部死亡。
消息曝光後,眼尖的讀者發現,徐女若是被部隊要求受訓,就應該用公假,但徐女卻是「休假」受訓,並遠離基隆駐地回到高雄,部隊有無「便宜行事」疑慮?也就是不給公假,要求徐女以私人假期回家並受訓?
如今徐女不幸發生車禍死亡,要算是因公死亡?還是一般意外死亡?由於兩者的撫恤金有落差;艦指部強調,盡力爭取最佳撫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