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網友約趴搭順風車 女被載到公墓附近指姦

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羅男觸犯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考量兩人已達成和解,予以緩刑5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羅男觸犯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考量兩人已達成和解,予以緩刑5年(記者吳昇儒攝)

2019/03/24 09:37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羅姓男子去年9月22日開車前往台中參加網友邀約到摩鐵趴時,發現其中一名女網友小君(化名)在基隆地區,便「好意」帶她回家。羅男覺得小君已醉得不省人事,竟將車停在路旁對她指姦,小君不甘受辱報警處理。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羅男觸犯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考量兩人已達成和解,予以緩刑5年。

檢警調查,羅男與小君兩人獲邀到台中某間摩鐵內開趴,結束之後,羅男得知小君也住基隆,便自告奮勇要開車帶她回家,小君帶著醉意答應羅男,便於晚間10許從台中出發,返回基隆時已經隔日零時10分。

羅男詢問小君住處時,發現她回答的支支吾吾,已經不省人事,車輛碰巧開到南榮公墓附近,人煙較少,他就將車輛停在路旁,脫下小君的褲子指姦,完事後將她送回家。

小君驚醒後覺得下體疼痛,到醫院驗傷,並到警局報案,警方依照小君提供的車牌號碼及訊息,約談羅男到案。

羅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承認有對小君指尖,也表示自己深具悔意,希望與她達成和解,取得她原諒。

雙方調解後,小君表示願意原諒羅男,而羅男必須賠償小君精神損失,並且需到指定的公益機關或團體提供40小時的義務勞務。法院審理後,依觸犯乘機性交罪判處羅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