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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高清晨2波7車連環撞 1車半毀5人受傷送醫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南下中和段清晨發生7車連環車禍。(記者吳仁捷翻攝)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南下中和段清晨發生7車連環車禍。(記者吳仁捷翻攝)

2019/03/23 11:49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南下38.1公里處,今天清晨先發生1輛遊覽車撞擊轎車、拖吊車的事故,不到20分鐘,相距第一起車禍不到100公尺處,再傳4車連環車禍,兩起交通事故共造成7車5人送醫。

警方調查,車禍屬典型「二次事故」釀禍,最初是李姓男子駕駛的遊覽車撞上張姓男子駕駛的轎車B車、B車再推撞路邊拖吊車,因夜間視線昏暗且未設警示,後方4車反應不及,20分鐘後二次事故,王姓男子駕駛的貨車,再撞上前方黑色轎車,第2波車禍中3名駕駛都頭部受創,其中一台黑色轎車半毀,場面混亂,肇事責任有待釐清。

國道六隊樹林分隊今清晨5時12分獲報,福高南下38.1公里(中和路段)發生連環車禍,警、消趕到發現1輛遊覽車、1輛轎車車禍,連停放路肩的拖吊車都遭波及;警方初步了解,為34歲李男駕駛遊覽車A車,沒注意車前動態,撞上63歲張姓男子駕駛的轎車B車,B車遭撞得180度迴轉,再推撞37歲林姓男子駕駛的拖吊車C車;警方當時將B車乘客,34歲張男與30歲唐女送醫檢傷,幸無大礙。

事隔約20分鐘,警方正處理第一起車禍時,又在事故前方約100公尺發生第2波車禍;42歲王姓男子駕駛貨車D車,不慎撞上前方34歲林男駕駛的黑色轎車E車,黑色轎車再E車又推撞54歲蔡姓男子駕駛的寶馬休旅車F車,F車再推撞54歲潘姓男子駕駛轎車G車肇事,王男、林男與蔡男頭部都受傷送醫。

警方還原車禍經過,起因疑為第1起車禍中的駕駛遊覽車的李姓男子沒注意車前動態及第二波車禍中,同樣沒注意車前動態的王姓男子肇禍,全案後續依交通事故處理規範辦理,由車禍關係人處理後續賠償;因該車禍為多車事故,國道六隊派遣樹林分隊5車9人現場及醫院處理,另跨轄調派龍潭分隊支援2車4人至事故後方警戒引導車流,避免再傳事故。

警方對7名駕駛酒測,都沒人喝酒,初判為二次事故釀禍,國道六隊樹林分隊長林富貴呼籲,在國道上一旦發生車禍或故障,要立即採取按下警示燈等緊急應變措施,並下車到安全處,避免傷亡擴大。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南下中和段清晨發生7車連環車禍。(記者吳仁捷翻攝);圖為第1波車禍中疑似肇事的遊覽車。(記者吳仁捷翻攝)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南下中和段清晨發生7車連環車禍。(記者吳仁捷翻攝);圖為第1波車禍中疑似肇事的遊覽車。(記者吳仁捷翻攝)

警方初步研判為二次事故釀禍;圖為第2波車禍中,受創最嚴重的黑色寶馬,全車半毀。(記者吳仁捷翻攝)

警方初步研判為二次事故釀禍;圖為第2波車禍中,受創最嚴重的黑色寶馬,全車半毀。(記者吳仁捷翻攝)

警方初步研判為二次事故釀禍;圖為第2波車禍中,疑為肇事的貨車。(記者吳仁捷翻攝)

警方初步研判為二次事故釀禍;圖為第2波車禍中,疑為肇事的貨車。(記者吳仁捷翻攝)

警方初步研判為二次事故釀禍;圖為第2波車禍中,肇事的貨車(右)撞上前方黑色轎車。(記者吳仁捷翻攝)

警方初步研判為二次事故釀禍;圖為第2波車禍中,肇事的貨車(右)撞上前方黑色轎車。(記者吳仁捷翻攝)

警方初步研判為二次事故釀禍;圖為第2波車禍中,肇事的貨車(右)撞上前方黑色轎車。(記者吳仁捷翻攝),

警方初步研判為二次事故釀禍;圖為第2波車禍中,肇事的貨車(右)撞上前方黑色轎車。(記者吳仁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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