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人談判刺死仇家 兄弟檔等5人被判刑
2019/03/21 13:1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20歲男子吳承晉不滿弟弟吳承育的女友與前男友黃啟倫藕斷絲連,雙方談判時,吳承晉遭黃啟倫、胞弟黃冠潾等人砍刺頸、胸部等要害,傷重不治;高等法院今依共同殺人等罪,判黃啟倫16年徒刑、黃冠潾14年、共犯林永倫13年、范溢勳12年和柯雋哲6年徒刑,可上訴。
受矚目的是,一審僅認定范溢勳、柯雋哲均涉傷害罪,分別輕判范2年、柯1年徒刑,但高院依兩人參與幫助殺人行為的程度、情節,將范改依共同殺人罪判12年、柯依共同幫助殺人罪判6年徒刑。
判決指出,吳承晉因替弟弟吳承育出頭,兩兄弟和黃啟倫、黃冠潾兄弟多次起爭執。前年3月21日凌晨2時許,吳承晉、黃姓友人和黃啟倫兄弟又起口角,黃啟倫等人隨即「撂人」,並和吳承晉、黃男相約在新北市三重區仁政街「威天宮」旁談判。
當天上午6時30分,雙方一言不和起衝突,黃啟倫等人持木棒等人,將吳承晉打到身體屈膝彎腰後,仍不罷手,黃啟倫持彈簧刀朝吳男左頸部刺砍,林永倫則快步持小刀往吳男胸腹部狠刺一刀。
吳承晉已仰躺在地,黃冠潾見狀仍拿彈簧刀朝他胸腹部再刺一刀,吳男身中3刀,因左頸部動脈斷裂、胸部和腹部出血,送醫急救後仍因出血性休克死亡。
審理時,黃啟倫等人均辯稱無殺人犯意,林永倫並否認拿刀刺殺被害人吳承晉。合議庭依法醫解剖報告、監視器等認定,吳承晉3處刀傷,都不是皮肉傷而已,而是造成頸動脈、胸腹部出血、肝臟遭刺等傷勢,見用力甚猛,也是身體要害,因此依共同殺人罪重判黃啟倫等4人,另以幫助共同殺人罪判柯雋哲6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