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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罵退警「流氓」賠錢和解 判拘役30天、緩刑2年定讞

媒體人周玉蔻被控在政論節目指台灣警察協會創會執行長、退休警察陳志傑是流氓、黑道,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陳志傑同意由周女賠償15萬1千元,雙方達成和解,高院今改判周女拘役30天,緩刑2年定讞。(資料照)

媒體人周玉蔻被控在政論節目指台灣警察協會創會執行長、退休警察陳志傑是流氓、黑道,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陳志傑同意由周女賠償15萬1千元,雙方達成和解,高院今改判周女拘役30天,緩刑2年定讞。(資料照)

2019/03/21 10: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媒體人周玉蔻被控在政論節目指台灣警察協會創會執行長、退休警察陳志傑是「流氓」、「黑道」,被台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起訴,一審判周玉蔻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陳志傑同意由周女賠償15萬1千元,雙方達成和解,陳同意「給周女機會」,高院今因此改判周女拘役30天,緩刑2年定讞。

周玉蔻也被另一退休警察、雲林縣退休警察協會執行長賴坤柚自訴控告周玉蔻公然侮辱,北院去年1月也判周玉蔻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周玉蔻當天即在臉書對賴坤柚公開道歉,表明她不會上訴,此案已確定,周女也繳完罰金。

陳志傑提告指稱,周玉蔻去年4月6日在年代電視台「新聞追追追」政論節目中,指受邀上節目討論警察年改的陳志傑是「流氓、流氓嘴臉、黑道」,陳告她公然侮辱罪嫌,並附帶民事求償500萬元。

周玉蔻庭訊否認犯罪,向法官抱怨檢察官只傳喚她一次就起訴,「用司法打壓評論自由」,還指檢察官「濫用職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她強調當時是因她說自己哥哥也是退警,陳志傑卻很凶地問「妳哥叫什麼名字?」讓她心生恐懼,才會說陳像流氓。

陳志傑到庭表示,周玉蔻對他人身攻擊,仗著是政論節目常客,也常有辱罵來賓的習慣,他本來不想和周吵,「周玉蔻卻罵警察是流氓,一連罵10次」,太侮辱警察職業,他才提告。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周玉蔻多次在陳志傑說話時打斷、插話,且陳表示他是中南部人,會國台語夾雜,尊重周玉蔻是高學歷人士時,周玉蔻指責陳是區分階級、挑撥分化,扭曲陳的發言;周說自己哥哥是警官,陳要求周說出哥哥名字以示證明,並非不合常理,周卻無端指責陳是「流氓嘴臉、黑道、流氓」,陳多次制止,周仍持續說陳是流氓,周問「你是不是想打人」,陳回「你漂亮,我不敢打妳」,周又指責陳是歧視女性,再次扭曲陳的發言。

法官認為,整段對話過程陳志傑語氣大致平和、情緒大致溫和,周不僅語氣高亢尖銳,數度插話,刻意扭曲陳的發言,多次辱罵陳是流氓,已足以貶陳的人格與社會評價,使陳感到難堪、不快,認定周顯無心生畏懼,而有侮辱陳的犯意。

北院綜合認定周玉蔻的指責用語不是陳述事實,而是意見表達,且是針對陳的人格特質,與公共利益無關,並非對可受公評之事的合理評論,不能阻卻違法,判周女拘役50天。

上訴後,周玉蔻和陳志傑達成和解,賠償陳15萬1千元,陳同意「給她機會」,高院因此改判酌減刑責,並給緩刑。兩造均未聆判,無法知悉對判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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