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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中國漁船入侵東沙海域 濫捕禁捕物種押回法辦

中國漁船(前)侵入東沙海域濫捕,被高雄海巡隊(後)監控蒐證。(記者洪定宏翻攝)

中國漁船(前)侵入東沙海域濫捕,被高雄海巡隊(後)監控蒐證。(記者洪定宏翻攝)

2019/03/13 16:30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中國籍「閩龍漁61028」號漁船侵入台灣東沙海域,使用破壞海洋生態甚鉅的滾輪式底拖網,濫捕高雄市政府公告禁止採捕的物種,包括魟魚3隻、軟珊瑚17公斤、海樹44公斤,海巡署監控攔查,押解「閩」船返回高雄港,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漁業法、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國家公園管理法移送法辦,是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2007年成立後的首起案件。

東沙屬於高雄市旗津區,高市府於2016年6月15日發文公告,各類珊瑚及珊瑚礁岩、硨磲貝、馬蹄鐘螺、馬糞海膽(白棘三列海膽)、大法螺、海參、軟骨魚類等列為禁捕物種,當時的市長為現任總統府秘書長的陳菊。

海巡署高雄海巡隊指出,3月10日執行「強化東沙海域巡護」勤務過程,發現中國籍「閩龍漁61028」號漁船侵入台灣東沙海域捕撈,監控蒐證後,於11日凌晨約5點41分,在距離東沙島東方11.6浬處,強制登船攔查,共有漁獲約2000公斤,將「閩」船及10名中國船員押回高雄港法辦。

高雄海巡隊強調,經海洋國家公園東沙管理處認定,「閩」船漁獲包括魟魚3隻、軟珊瑚17公斤、海樹44公斤,這是高雄市政府公告禁止採捕的物種,且「閩」船使用破壞海洋生態甚鉅的滾輪式底拖網,為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成立後首次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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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艦艇(右)強制登船檢查。(記者洪定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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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中國漁民濫捕的魟魚。(記者洪定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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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籍「閩龍漁61028」號漁船的拖網工具。(記者洪定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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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公告禁捕的物種。(記者洪定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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