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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大生「開房間」被判刑 他炫耀私生女又遭妻擷圖下場更慘

台中市洪姓男子隱瞞已婚身分,與許姓女大學生兩度到汽車旅館「開房間」。(情境照)

台中市洪姓男子隱瞞已婚身分,與許姓女大學生兩度到汽車旅館「開房間」。(情境照)

2019/03/01 18:0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洪姓男子隱瞞已婚身分,與許姓女大學生兩度到汽車旅館「開房間」,被元配抓到,台中地院認為許女不知洪男已婚,依兩次通姦罪判洪男共5月徒刑,許女則無罪,不料,判決僅半個月,許女就生下一女,洪男在網路上高調炫耀生女,卻沒想到元配擷取「炫耀文」與照片,再度控告兩人通姦,洪男與許女全盤否認,洪男更是否認女嬰是他的種,卻又拒絕親子基因鑑定,法官不採信,依通姦與相姦罪,各判兩人6月、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確定。

判決書指出,洪男在2015年11至12月,與正在唸大學的許姓女學生「開房間」兩次(已休學),被洪男的元配抓到,兩人都被告妨害家庭罪,台中地院卻認為,洪男隱瞞已婚,與許女交往時,旁人曾警告許女不要淪為「小三」,許女卻不相信,還反駁「他有老婆跟小孩了?」、「他跟我說沒有耶」,法官認定許女不知情,僅依通姦罪兩次判洪男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

不料,台中地院於2017年5月初判決,約兩週後,許女就生下女兒,洪男似乎沒受到被抓姦的教訓,他在許女懷孕時,就在網路社群軟體IG上,張貼許女僅穿內衣褲,露出懷孕肚子的清涼照,女嬰誕生之後,他又上傳照片高調炫耀,還加註「其實預產期是24號,結果她提早了」、「我女兒目前最大」。

元配不但從IG得知洪男生女,還知道預產期,據此推算出,許女受胎時間是2016年9月初,也就是洪男與許女被抓到兩次通姦後,又持續再通姦,元配再度對兩人提告,洪男在偵查中承認是女嬰之父,法院審理時改口否認,辯稱他與許女分手,對許女很愧疚,對女嬰視如已出,才會以父親自居,許女也說,洪男並非女嬰之父,分手後沒通姦,但兩人都拒絕親子鑑定。

台中地院卻認為,洪男不但炫耀生女,許女分娩時的醫院文件,簽名人也是洪男,兩人雖拒絕鑑定,仍可推論洪男是女嬰之父,據此各依通姦與相姦罪,判刑6月與4月,可易科罰金18萬與12萬元,兩人上訴二審,仍堅稱沒通姦,台中高分院不採信,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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