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拉雅族為正名續打行政訴訟 與原民會法庭交鋒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南平埔族群西拉雅族為爭取原住民身分並推動正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去年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今天上午開庭,西拉雅律師主張,原民身分不應以戶籍登記為前提,但原民會律師認為,國家雖願為其正名,但不符合法定要件。
全案起因為西拉雅族發起正名運動,但因不符合原住民身分法所稱的「平地原住民」要件,無法取得原住民身分,僅被當時台南縣政府認定是「市定原住民族」。為正名,時任台南大家長賴清德也於2015年2月間赴北高行遞狀,盼行政訴訟能成功替「西拉雅族」正名。
該案在2016年5月間宣判,合議庭認為,依現行原住民身分法相關規定與立法沿革,需具備兩要件,即除了需要台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直系血親尊親屬是原住民外,同時必須是申請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登記為平地原住民的「登記」要件。
合議庭因此認定,該案不符合原住民身分法中「並申請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案者」之要件,依法不具有平地原住民身分,駁回請求確定身分訴訟。
案經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合議庭認定,原住民身分因血緣關係而來,身分之有無是與生俱來,並非國家權力恩賜,也非靠登記取得,基於案件調查不周全,發回北高行更審。
北高行上午再度開庭,庭前,西拉雅人手舉紙板大喊「懇請司法主張正義,還我西拉雅身分」;庭內則由律師林永頌強調,最高行當初發回意旨已指原民身分不應以戶籍登記為前提,加上總統蔡蔡英文也宣示要承認其為平地原住民、原民會也已對外承認,卻在訴訟上做相反主張,「講一套做一套,玩兩面手法」。
但原民會律師陳敬暐辯稱,原民會依法行政,國家也願意為族人正名,但本件重點並非國家是否承認其血統,而是原住民身分法就是為了保護特定對象,才會進行資格劃分及明定要件,但族人不符要件。
法官林秀圓聽畢雙方意見,庭末諭知全案5月7日上午續行準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