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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大男嬰背、左臀腿燙傷 無照保母自己燙到才知是熱水

蘇姓無照保母幫收托的3月大男嬰洗澡時,竟未注意水溫過高,導致男嬰背部、左臀部及左大小腿及足部有13%面積燙傷,送醫後雙親到場驚見男嬰的右臉瘀青;士林地檢署(見圖)偵結,將蘇女依傷害、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資料照,記者陳恩惠攝)

蘇姓無照保母幫收托的3月大男嬰洗澡時,竟未注意水溫過高,導致男嬰背部、左臀部及左大小腿及足部有13%面積燙傷,送醫後雙親到場驚見男嬰的右臉瘀青;士林地檢署(見圖)偵結,將蘇女依傷害、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資料照,記者陳恩惠攝)

2019/02/21 18:27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台北市陳姓夫婦經月子中心介紹,去年2月將剛滿月的兒子交給蘇姓保母,全天住在蘇家照顧,4月14日晚間蘇女幫3月大男嬰洗澡時,未注意洗澡水的水溫過高,就浸泡在熱水中,導致男嬰背部、左臀部及左大小腿及足部有13%面積的二至三度燙傷,送醫後通知雙親到場,驚見男嬰的右臉瘀青,憤而提告,才知蘇女竟是無照保母;士林地檢署偵結,將蘇女依傷害、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起訴指出,20餘歲的蘇姓女子2018年2月起受陳姓夫婦委託,在台北市士林區的住處照顧陳姓夫婦剛滿月的兒子,同年4月13日晚間,因男嬰哭鬧,蘇女竟打男嬰的臉,造成右臉挫傷瘀青,隔日晚間8時30分,她幫男嬰洗澡,在浴室洗手台放水時,未先試水溫,就將男嬰放進熱水中,直到她也被燙到,才趕緊將男嬰沖冷水降溫並送醫。

男嬰當日因背部、左臀部、左大小腿及足部分別有二至三度的燙傷,占體表面積13%,左腳燙傷後疤痕增生及攣縮、左足燒燙傷併疤痕及皮膚纖維化攣縮併局部變形的重傷害,在台北馬偕醫院燙傷中心加護病房救治,同年23日接受清創手術治療後,轉燙傷病房,穿彈力衣壓迫治療,出院後持續在門診追蹤及接受復健治療大半年;男嬰雙親氣得具狀提告。

蘇女偵查時辯稱,4月13日晚間替男嬰洗澡,翻背面時,男嬰臉部撞到洗手台邊緣,以致右臉有紅點,經冰敷後,第二天上午,發現有1公分大小瘀青,用手推瘀青,才會造成右臉大半瘀青。

至於燙傷的部分,蘇女又稱,4月14日晚間8時,發現男嬰大便,先在洗手台開溫水,再抱男嬰到洗手台洗屁屁,過程中水溫正常,洗完後,男嬰突然後仰,背部全濕,她只好順便幫男嬰洗澡,洗手台的水沒關,她脫光男嬰衣服,抱進洗手台浸泡,直到自己也被燙到手,才驚覺水溫很高,立刻關掉沖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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