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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手專案」拚績效涉偽造文書 新北6警起訴

圖為海山分局先前移送詐欺嫌犯。(資料照,記者吳仁捷翻攝)

圖為海山分局先前移送詐欺嫌犯。(資料照,記者吳仁捷翻攝)

2019/02/21 16:0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查緝詐騙集團車手,警政署列為治安重點,展開「斬手專案」,但新北地檢署查出,新北市海山、三峽、永和3警分局官警,為爭取績效和功獎,涉嫌偽造通知書送達日,以利提早聲請拘票抓車手,全案今偵結,依涉犯偽造文書、妨害自由罪起訴海山分局偵查隊魏姓警員、海山派出所林姓警員、文聖派出所方姓警員、原文聖派出所蔡姓警員、三峽分局賴姓偵查佐、永和派出所賴姓警員等6名員警。

新北檢去年偵辦「斬手專案」專案時,發現去年3月19日至22日有員警未依法完成送達程序,便向檢方聲請拘票,檢察官過濾同時期專案,發現員警疑偽造通知書送達日期、發文文號、應到日期及寄存送達日期等,未完成通知書送達程序,以聲請拘提抓車手爭取績效,去年7月發動約談。

起訴指出,去年2月27日,林姓警員未依規定由海山分局長簽章核發到案通知書,就發出通知書公文「被通知人趙○○…本局送達通知書至居所未遇…亦無可代收之人,現將通知書暫存海山派出所,請於3月7日前,攜帶身分證前來洽領…」,送至趙姓車手住處信箱,並張貼「寄存送達通知書」拍照存證,接著就返回海山派出所在送達公文書中記載「未會晤本人亦無收領文書同居人、受僱人…..」,並於同年3月18日委請不知情的偵查隊員製作偵查報告及聲請拘票簽稿,再向檢方聲請拘票,致使檢察官誤信通知書已合法送達趙姓車手,對方卻未到案而同意核發拘票,其他員警也為爭取績效,以類似手法聲請拘票。

檢察官認為,員警為達成「斬手專案」績效而蓄意「騙票」,取得具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效力的拘票,斲傷司法機關形象及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因此今將6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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