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性侵身障女鄰居 色狼判4年賠80萬
2019/02/20 23:2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與1名智能障礙女子同住在台南市1棟大樓的男子阿清,明知女子有智能障礙,仍在大樓地下室資源回收場旁3次用手指「指侵」女方的下體。女方報警查辦阿清,阿清賠償女方80萬元達成調解。台南高分院依3項乘機性交罪合併判阿清4年徒刑。
判決指出,男子阿清明知鄰居女子有智能障礙,反應與理解能力比一般人低,無從同意或拒絕他人要求性交,他竟出於乘機性交的犯意,於2016年11月30日之前,在所住的大樓地下室資源回收場旁,3次以手指插入女子的下體,女子把此事告知胞妹,其胞妹帶受害的胞姊向警方報案查獲這名「指侵狼」。
阿清接受調查時坦承知道女子有智能不足情形,至少有3次用手指插入女方的陰道。受害女則說,阿清性侵她時抓住她的手,她走不掉,且「我沒想到要這樣做」。二審法官認為足見女方確因智能障礙達到無法或難以表達意願的程度,對阿清的性侵處於無可拒絕的狀態,阿清性侵犯行足以認定。
對於阿清犯行,台南地院合併判處5年徒刑;案子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法官審酌阿清在二審時與受害女子達成調解,賠償80萬元給女方,這是一審判決時未及考量之處,因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阿清合併4年徒刑,依法不給予緩刑;此案還可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