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當馬伕 送未成年女友性交易判刑2年
2019/02/11 23:3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2歲楊姓男子當馬伕,與嫖客議價,載送17歲女友小美(化名)到摩鐵性交易,警方鎖定後喬裝男客相約交易時,將楊男逮捕;新北地院依媒介使少年為有對價性交行為、意圖營利媒介使少年為有對價性交行為未遂2罪,判楊男2年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擔任保全的楊男去年與小美同居,卻於同年6月間,自當馬伕,載小美到摩鐵與不明男子性交易。
同月8日,警方網路巡邏發現後喬裝男客,敲定1萬元進行性交易,趁在飯店門口相見時,隨即表明身分逮捕。
合議庭認為,楊男與小美是男女朋友關係,明知對方未滿18歲,其心智年齡、社會道德觀念均未臻成熟,因女友缺錢加上自己圖求金錢利益而犯案,戕害小美身心健康及社會道德觀念甚鉅,加上他警詢、偵查及審理時均未坦承全部犯行,難認犯後態度尚佳,判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