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寶逆向害妙齡女犁田 到案竟稱:她來撞我的
2019/01/06 11:31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蘇姓女子騎車單向道直行,驚見一輛機車突然右轉還逆向迎面而來,蘇女反應不及被撞到導致全身多處擦傷,未料對方竟牽起機車後逕自離開,警方獲報循線揪出年近八旬的肇事老翁,他竟辯稱是對方來撞他的,如此說詞讓警方無法接受,訊後依肇事逃逸等罪嫌送辦。
台中市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本月3日上午獲報在東區建中東路與大興街口發生交通事故,驚魂未定的22歲蘇姓女子向警方說,當時她騎機車從大興街單行道直行,突然有1輛機車從左方的巷口右轉逆向過來,嚇得她反應不及被對方撞倒在地,造成全身多處擦傷,而肇事阿伯將自己倒地機車牽起後就直接離開,讓她相當傻眼。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鎖定肇事機車以車追人,進一步將79歲黃姓老翁約談到案,黃翁辯稱他在事故地點右轉,突然遭對方機車撞上來,他倒地後發現對方與自己均無大礙,才會牽起機車就離去,但警方無法接受他的說詞,發現老翁根本無路權右轉,是他逆向肇事後,將倒在地上機車牽起就自行離去,訊後依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嫌送辦。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沒有自行研判肇事責任的權利,即使無任何肇責也不能不協助救護傷者,否則撞人後致人死、傷而逃逸,即觸犯刑法185-4條明文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老翁肇逃行為除了須承擔刑事責任還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