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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府提告妨害名譽 教授出庭:願意跟市長談

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長陳致曉(左二)因投書媒體批評南市政府挨告。(記者王捷攝)

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長陳致曉(左二)因投書媒體批評南市政府挨告。(記者王捷攝)

2019/01/04 11:29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長,也是台科大的教授陳致曉,因為投書媒體《台南恐將淪兩大建商集團禁臠》一文,市府認為是不實指控,以法人身分對陳致曉提起自訴妨害名譽,陳志曉的律師說,這也許是國內司法首遭市府對市民提告,至少他搜尋時沒有搜到,而今天上午9點半開準備庭,在開庭前,陳志曉號召分享過他投書文章的部分支持者,高舉「我批評政府,我自首」字條,當庭法管問兩方是否願意和解,陳致曉表示,他尊重法官,願意跟市長黃偉哲談。

陳致曉投書中,提出12項對市府的質疑,認為市長選舉時,候選人林義豐在與黃偉哲會面時,是合謀圖利的黑幕,市府也澄清發稿指稱,陳的投書汙衊台南市府的形象,而且部分刊登不實謠言媒體也公開道歉了,但陳在投書中仍繼續引用,市府對陳的言論中的7項,以刑法301條第二項加重毀謗罪提起自訴。

陳致曉的律師指出,市府以法人的身分對自然人、市民提告,也許是台灣司法首遭,而依據言論自由,加上市府是法人身分所做所為可受公評,忍受批評的肚量應該要更高,卻透過司法提告,可說是透過司法箝制言論自由,未來判決會對言論自由有很大的影響。

陳致曉則主張,市府對他投書的12項質疑中,只提告了7項,那是不是有5項說的是事實?

法官在雙方對證據能力沒有意見後,詢問陳致曉是否願意和解?陳致曉則說,他願意與黃偉哲談,而自訴人律師則表示,要再詢問市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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