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交保 「蘆竹王陽明」可回家跨年
涉嫌偷拍高達300GB性愛影片、自稱「蘆竹王陽明」的25歲富少李威德,今年11月10日他被新北警方逮後法官裁定收押未禁見,李的胞弟等人前往桃園看守所會客,李竟隔著柵欄、對著鏡頭笑嘻嘻比YA。(記者魏瑾筠翻攝)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涉嫌偷拍高達300GB性愛影片、自稱「蘆竹王陽明」的25歲富少李威德,11月中旬因涉偽造文書罪通緝,被警方逮捕,法官聲押獲准。由於羈押期將屆滿,法官考量李威德涉犯非重罪,裁定7萬元交保,但限制出境、出海。
住在桃園市蘆竹區的李威德,今年8月間因涉及偽造文書案未出庭,被桃園地院發布通緝,他得知被通緝仍不改囂張作風,頻在IG直播抽K菸、吸笑氣甚至「教人怎麼抽、怎麼吸」,還被粉絲稱為「老師」。
不料,今年11月10日他被新北警方逮後法官裁定收押未禁見,李的胞弟等人前往桃園看守所會客,李竟隔著柵欄、對著鏡頭笑嘻嘻比YA,友人還代他跟粉絲「報平安」,囂張行徑被高調PO網,完全無視接見室禁用手機的規定,桃園監獄得知後,暫停拍攝者申請接見李威德。
由於羈押期一次最多不超過2個月,法院考量,李威德涉犯非重罪或經宣告長期自由刑犯罪,不過之前李威德獲3萬元交保卻逃逸,將保證金提高到7萬元,准許停止羈押釋放李威德,並限制出境、出海。
而李威德去年被控偷拍性愛影片,並將影片PO網、恐嚇多名被害女子,檢察官依恐嚇、妨害秘密及散布猥褻影片等罪嫌起訴,移由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