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柯賜海聲請提審成功獲釋 北檢:儘速重新傳喚到案執行

柯賜海遭通緝被逮捕時坐輪椅,但提審成功當庭獲釋時,自己走出法院。(翻攝資料照)

柯賜海遭通緝被逮捕時坐輪椅,但提審成功當庭獲釋時,自己走出法院。(翻攝資料照)

2018/12/25 19:4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昔日的「抗議天王」柯賜海,犯下偽造文書案而被判刑7月、可易科罰金21萬元確定,他因未到案執行而被通緝,並於昨天在亞東醫院看病時被捕,隨即移送台北地檢署歸案,但他主張其戶籍地台南市沒收到判決書及執行命令,聲請提審;台北地院認定檢方未經合法送達、傳喚、拘提,難認定逃匿就發布通緝,程序不合法,當庭裁定釋放柯賜海。

北檢今天下午5點多發布新聞稿表示,柯賜海因犯偽造文書罪,經高等法院判處7月徒刑確定,北檢執行科收到高檢署所函送的卷宗後,即分案辦理,並就卷內柯賜海所陳報的住居所共6處,進行傳喚、拘提,均執行無著後才認為柯賜海逃匿,進而發布通緝,程序尚無違誤。

北檢指出,柯賜海昨天被緝獲到案後,向台北地院聲請提審,主張其於上開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之上訴狀,已載明其位於台南地區的地址等;經查,該台南地區地址只是柯賜海寄發上訴狀信封上所載的寄信地址,柯賜海並未在上訴狀或其他書狀中,指寄信地址即為其居所,之後最高法院判決亦未記載該地址為柯賜海的居所,送達判決也沒寄到該址,究竟該址是否為柯賜海的居所仍有疑義。

北檢聲明表示,按法院所為提審釋放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提審法第9條第2項定有明文。因此,北檢將儘速就柯賜海上開台南地區地址重行傳喚其到案執行。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