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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案開庭》王炳忠辯沒被利誘 王進步痛批檢方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左)與父親王進步(中)遭台北地檢署依國家安全法起訴,台北地院今日公開審理並傳喚王炳忠、王進步父子,新黨青年委員會主席助理兼新黨新聞秘書陳斯俊(右)陪同出席。(記者陳志曲攝)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左)與父親王進步(中)遭台北地檢署依國家安全法起訴,台北地院今日公開審理並傳喚王炳忠、王進步父子,新黨青年委員會主席助理兼新黨新聞秘書陳斯俊(右)陪同出席。(記者陳志曲攝)

2018/12/12 12:0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嫌,起訴新黨青年軍幹部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王父王進步等4人,台北地院徵得北檢同意,決定公開審理,今上午首度開庭,傳喚王炳忠父子進行準備程序;父子皆否認犯罪,王炳忠說他是在發展新黨組織,與中共無關,促進兩岸交流是憲法保障的人權,他未被迫也受利誘宣揚兩岸和平統一;王進步則說檢方莫名其妙起訴他,「舞豬舞狗、竹竿逗菜刀」。

北檢起訴指出,王炳忠等人自2014年5月起陸續被來台就讀政治大學的中國學生周泓旭吸收,同年12月王、周等4人受中國國台辦政黨局副處長崔趙輝、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官員趙超指示,組成「新中華兒女學會四人核心決策小組」及「星火秘密小組」。

4人透過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台大中華復興社等平台掩護,以辦活動及經營網路社群粉絲團等方式,吸收現、退役軍官或學生,發展在台組織,周泓旭負責向中方彙報發展成果,資金由王炳忠統籌運用,王炳忠每月赴中收受美元、港幣現金,携回台灣至同泰精品店換匯,王進步則被視為王炳忠的幫助犯。

王炳忠答辯,檢方的指控有違事實,組織脈絡不清楚,新中華兒女學會是新黨宣揚理念的自發組織,與中共毫無關係,他未向中共彙報工作成果,內容也無關軍事機密、國家安全,他在中國的相關收入是正當商業行為的合法所得,父親的中華代天文教拓展協會也是合法的人民團體,不涉國安。

王炳忠說,燎原新聞網是他工作、生活居住的處所,檢方稱之為組織工作據點,是牽強附會,他與中方人士的交流往來,是新黨對外的正當兩岸交流,宣揚和平統一是應受憲法保障的的人權,他沒有被迫、或受到利誘。

王進步全程以台語答辯,他說,起訴書很大一本,他識字不多,只覺莫名其妙就從證人變被告,他是生在這、長在這的老實老百姓,北漂40年,從事五術神明、紫微斗數,省吃儉用貸款買房子,貸太少還被檢察官笑,每一筆收入都要懷疑,不知道檢方怎麼「舞豬舞狗、黑白不分、竹竿逗菜刀」給他戴這麼大的帽子,「我一個小老百姓要怎麼危害國家安全。

王進步說,兒子王炳忠認真辦活動、賺錢、還出書,「我不支持他要支持誰,這樣也會有事,我覺得好笑」,他被此案干擾這麼久,滿腹委屈和怨嘆「痛苦誰人知」,檢察官羅織百姓入罪,這種國家還要談什麼、人權、民主自由、言論自由、憲法保障。

辯護律師認為檢方主要依據還原周泓旭的隨身碟內容為證據起訴,卻未將全案最重要的共犯周泓旭起訴,將全案切成兩部分,把周的部分移送高院與周泓旭的另案併辦,也被高院退回,質疑檢方不應切割辦案;律師並主張,檢方以證人身分搜索約談後再轉為被告,證詞不能當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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