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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少年金爐丟殺蟲劑罐炸傷人 廟方被判連帶賠償

新北地院民事法庭判廟方與少年父子須連帶賠償被炸傷信眾。(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院民事法庭判廟方與少年父子須連帶賠償被炸傷信眾。(記者陳慰慈攝)

2018/12/01 15:11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14歲曹姓少年將殺蟲劑丟入林口一間宮廟的金爐內,害至宮廟燒金紙的張姓信眾被炸傷,頭、頸、胸二度燒燙傷,張男因此向曹少父子及宮廟求償,新北地院認為全天開放的廟方未控管避免危險發生,有管理疏失,日前判廟方須與曹少父子連帶賠償張男37萬餘元確定。

去年8月15日晚間11時許,張男因將外派中國,前往宮廟求平安,張男祭拜後到金爐燒金紙,不知曹少從廟裡儲物櫃後方,拿到一罐殺蟲劑,剛丟入金爐內,結果引發爆炸,張男當場被炸傷,送醫診治後,醫院診斷張男頭、頸、胸等處二度燒燙傷,占體表面積15%,並有吸入性嗆傷,張男認為廟方全天開放,卻未在夜間派駐人員管理,應負管理責任,因此向廟方與曹少父子求償,1個半月無法工作的勞動能力損失、慰撫金等共38萬餘元。

曹少出庭時對張男感到抱歉,父子願以10萬元和解,廟方則說,若不是少年丟入殺蟲劑罐,根本不會爆炸,又案發時間已是深夜,人員巡視後無異狀才下班,認為已善盡注意及管理責任,並無過失。

但新北地院一、二審均認為,洪福宮全天開放民眾民眾焚香膜拜、燒紙錢祭祀,應負管理責任,且曹少是從廟裡拿到殺蟲劑,認定宮廟管理有疏失,需與曹少父子連帶賠償張男3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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