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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未成年女友懷孕還打她 法官判渣男1年4月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張男與未成年的佩佩(化名)發生性關係,判處有期徒刑1年;另傷害及妨害自由罪部分,判處4個月。(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張男與未成年的佩佩(化名)發生性關係,判處有期徒刑1年;另傷害及妨害自由罪部分,判處4個月。(記者吳昇儒攝)

2018/11/26 10:06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張姓男子2015年5月起和剛滿14歲的小女友佩佩(化名)同居,直至同年10月,兩人共發生6次性關係。佩佩懷孕後想與張男分手,卻被騙到KTV內毆打,還被強押到公園,打到全身瘀傷,直到巡邏警察發現才獲救。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張男與未成年的佩佩發生性關係,判處有期徒刑1年;另傷害及妨害自由罪部分,判處4個月。

檢警調查,佩佩與張男交往之後,就與他同居在中山區某大型社區內,兩人在家中與旅館共發生過6次性關係;同年10月19日佩佩懷孕之後,想跟張男分手,獨自離開其租屋處,但張男卻不願讓女友離去,21日佯稱自己出嚴重車禍,要求她到某KTV內探視。佩佩一時心軟前往現場,反被張男狠咬還毆打她,現場的兩名友人立刻出手制止,員警獲報趕抵現場,張男才停止暴行,佩佩未向警方求救,員警誤以為沒事隨後離去。

張男擔心警察會再回來追查,便帶佩佩到住處附近的公園繼續攻擊她,直到巡邏警察發現時,佩佩已經全身是傷,不只後腦腫脹,還有前額、鼻梁、上唇、左、右臉頰等多處瘀傷、咬痕。同行的林姓友人立刻通報119請救護車將人送往醫院搶救,所幸無生命危險。

此外,懷孕2個半月的佩佩引產後,經DNA比對,證實孩子的父親就是郭男,證實兩人發生過性關係。

法院審理後認為,郭男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交共六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應合併執行1年;另傷害罪部分判處3個月,妨害自由罪部分判處2個月,應合併執行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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