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王奕凱質疑參選資格 蔡錦賢按鈴提告
2018/11/14 20:57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尋求第三度連任的無黨籍新北市議員蔡錦賢,今天(14日)晚間在2位律師的陪同下,到士林地檢署按鈴控告台北市議員候選人王奕凱違反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侯選人不當選罪」,蔡錦賢表示,他的參選資格是經中選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審定公告為合法候選人的資格,呼籲新北市第一選區的民眾冷靜、理性思考,投下神聖的一票。
台北市議員候選人王奕凱本月12日到中選會,遞函抗議中選會行政不中立,質疑新北市議員候選人蔡錦賢過去因為賄選被判刑,卻一路逃亡直到過了追溯期,竟然還能三度合法參選新北市議員。
蔡錦賢說,他已參選2屆市議員,也曾通過選舉資格審查,遭呂子昌提當選無效之訴,也已在2016年底經高等法院判決無罪定讞,早已證明他的參選資格完全合法。
蔡錦賢說,他與台中市北投、士林區議員候選人王奕凱完全不認識,不知王是何居心?王奕凱臉書粉絲專頁的言論已嚴重影響他的選情,造成淡水地區民眾產生誤解,為了對抗抹黑與捍衛參選權利決定提告,同時呼籲淡水、八里、三芝及石門地區(第一選區)民眾,冷靜思考投下神聖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