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公車司機性侵新聞質疑「怎可能」? 女兒痛哭:我碰過
2018/11/08 13:3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2016年台中一名女子小如(化名)搭乘客運回家,沒想到被司機阿福(化名)性侵,事後小如心生恐懼,不敢向家人說,直到有次媽媽看見公車司機性侵的新聞,小如忍不住淚崩,媽媽才得知真相;台中地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阿福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綜合媒體報導,小如媽媽說,某天吃晚餐時,新聞剛好播到一起司機性侵乘客的事件,媽媽邊看邊說,「車上那麼多人,怎麼可能會出現這種事?簡直不可思議」,小如聽見沉默不語,臉色沉重地放下碗筷,頭也不回地立刻回房間,「我以為小如只是進房間拿東西,但飯吃完了,女兒還是沒出來」,媽媽發覺不對勁,到房間呼喚小如,才發現小如默默在哭泣。
在媽媽擔心地詢問下,小如才緩緩道出內心的陰影,當公車抵達終點站時,剩下的乘客很少,甚至可能沒有,小如邊哭邊接著說下去,「我碰過這種事...」,此話一出,媽媽震驚極了,心痛、自責、氣憤交織襲來,「我竟然不知道女兒獨自承受了這麼嚴重的傷害」,頓時想起2016年以後女兒就時常情緒不穩,關在浴室吼叫、怒罵公車司機的駕駛技術,驚覺怪不得女兒性個突然發生大轉變。
在法庭上,司機堅決否認乘機性交,辯稱這一切都只是小如的一面之詞,且指控小如前後證詞不一,小如媽媽得知後過了3個多月才報案,也不合理,但司機未通過測謊;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司機的證詞不可信,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司機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