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律師罵三字經 找真律師打官司被法官打臉
2018/11/03 23:22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高職畢業的余姓男子靠話術冒充律師,有如電影《神鬼交鋒》情節,連真律師也上當;他收錢卻沒能力打官司,4年前被檢方依詐欺罪起訴。但余男沒學乖,又以假律師身分與張姓婦人交往借錢,張婦得知上當,帶「假律師」布條天天到余男住處抗議,他氣到罵髒話,還挨告公然侮辱,判賠3000元,余男請真律師打官司,上訴仍被駁回。
48歲余男靠話術四處行騙,冒充檢察官、律師,13年來都沒被揭穿,甚至還向前妻自稱是檢察官,把前妻也騙到手,結婚3年生子,前妻才知道余男是騙子。直到4年前,余男收了錢卻沒打官司,受害人向法務機關檢舉,余男才穿幫。
二審法官認為,余男明知道沒有律師或司法人員行騙,嚴重破壞司法信譽,以詐欺罪判余男2年6個月徒刑。不過,這個官司還沒結束,余男又惹禍上身,他與張姓婦人姊弟戀,張婦沒看穿余男曾冒充假律師,交往期間還借錢給他,直到一次口角,張婦報案,警員才私下跟張婦說,余男曾冒充律師行騙。
張婦得知被騙,寫了「假律師、詐欺犯欠錢不還」白布條,到余男家外抗議,余男報警後,還罵張婦三字經,一審時法官判處余男要賠3000元給張婦,但余男不服,認為是張婦先騷擾他,他罵三字經雖然粗俗,但沒有侮辱張婦的意思,這是屬於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還因此找了真律師上訴。
但法官認為,余男口出惡言,並沒有符合正當防衛的目的,所以即使余男請了真律師,仍駁回余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