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撿屍酒店妹性侵 色軍人辯女主動 監視器打臉阿兵哥說謊

台南高分院。(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台南高分院。(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2018/10/07 22:39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吳姓男子於2017年服役時、5月間與友人到1家酒店消費,認識女公關小玲,吳男約小玲外出續攤到KTV唱歌喝酒,趁女方喝到爛醉、不省人事,把小玲「撿屍」載到摩鐵性侵,當天下午小玲醒來、赫見自己全裸身處摩鐵房內,驚覺自己「失身」報案。

小玲說,完全不知道自己如何被吳男載到摩鐵;吳男稱當時小玲還能正常說話,是小玲主動爬上他的身體、跟他發生性行為。台南高分院法官調閱KTV與汽車旅館監視器影像,發現小玲是泥醉癱軟遭吳男揹抱進摩鐵房內,打臉吳男說謊,依乘機性交罪判吳男3年6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去年5月14日(當時吳男19歲是現役軍人)凌晨3點許,吳男與友人到台南市1家酒店消費,結識酒店女公關小玲(化名),眾人喝酒狂歡到凌晨5點許,吳男約小玲外出一起到中西區1家知名KTV續攤、喝酒唱歌。

由於小玲在酒店與續攤的KTV喝了大量的酒,意識漸不清楚,當天上午7點許,吳男即叫計程車把小玲載到南區1家汽車旅館投宿休息。

吳男利用小玲陷入酒醉、意識不清之際,脫光女方與自己衣服,對小玲性侵得逞。同日下午1點半許,小玲醒來發現自己身在摩鐵房間內,吳男也全裸躺在一旁,驚覺自己身體遭男方「侮辱!」,隨即打電話請友人到摩鐵接她離去,並向警方報案稱遭吳男性侵。

對於性侵酒店妹東窗事發,吳男起初告訴小玲一方因為他是軍人、想私了,不要鬧大,但吳男打電話給他表哥時,其表哥態度不好、就說不用談了,未能談攏,小玲一方就報警處理、法辦這名「色狼」軍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