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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好市多偷襲人妻蜜臀 色狼竟露詭異笑容

陳姓男子逛好市多賣場時,大庭廣眾下竟對排隊試吃的美麗人妻拍摸臀部。(情境照)

陳姓男子逛好市多賣場時,大庭廣眾下竟對排隊試吃的美麗人妻拍摸臀部。(情境照)

2018/09/29 13:2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男子去年逛好市多賣場時,大庭廣眾下竟對排隊試吃的美麗人妻拍摸臀部,人妻不悅回頭看他,陳不但沒有逃走,竟用眼神瞪她,並露出詭異笑容;高等法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陳拘役30天定讞。

未婚的陳男約30歲,去年8月25日下午,到新北市好市多賣場肉品區閒逛,眼尖發現身材姣好的人妻小玉(化名)正排隊試吃火腿,心生淫念,快步走到她的身後假意排隊等候試吃,並上下打量其身材。

不到3分鐘時間,小玉拿著試吃品正要轉身離去時,陳男突然伸出鹹豬手朝小玉的臀部中間重重拍摸。小玉受驚轉身,確認是身後的陳男所為,由於此力道非常大,且感覺是用手掌直接拍打其臀部,小玉肯定陳男是故意的,不悅的神情看著陳,意思是要他說明清楚,給她一個交代。

不料,陳男無絲毫愧疚感,竟用眼神瞪小玉,並露出詭異的笑容。小玉強忍心中怒氣,走到水果區告訴丈夫遭陳男性騷擾,但發現陳男已不知去向。小玉和丈夫遂請賣場員工幫忙報警,小玉並在賣場員工協助下,找到陳男並對他拍照、提告。

陳男一開始否認,到警局作筆錄時,改稱他排在小玉後面等待試吃,因她拿著試吃品要離開時左肩撞到他左肩,以致他直覺反應以左手揮甩,左手才會碰觸到小玉的臀部或大腿,絕無性騷擾意圖。

但高等法院認為,陳男不僅說詞反反覆覆,而且賣場試吃民眾常大排長龍,即使稍有擦撞,應非故意,依常情,陳男不應該有大動作甩手反應而碰觸小玉臀部的道理,此外,即使情況若真如陳男所說,乃小玉轉身欲離去時以左肩與陳男左肩擦撞,則兩人當時該是「面對面」,那他甩手碰觸的位置應該會是小玉的大腿正面而非臀部,因此認定陳男說法不實,判他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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