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載曖昧對象出遊還共撐一傘 妻目睹怒求償百萬
2018/09/28 19:22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黃姓人夫被老婆發現與劉姓女子常開車出遊,並在雨天共撐一傘,還不時出入劉女租屋處,懷疑老公出軌,對兩人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新北地院認定兩人出遊雙手緊牽,已逾越普通朋友,今判兩人須賠償黃妻10萬元,可上訴。
黃妻提告指控,與老公是專科同學,兩人在2007年結婚,但近來卻發現老公跟劉女過從甚密,常開著她名下的車出遊約會,且在下雨天共撐一傘,還牽手同行,老公甚至金屋藏嬌,租房給劉女住,認為兩人互動親密,侵害配偶權,提訟求償100萬元。
黃男出庭表示,劉女穿著高跟鞋跟他去拜拜,走路不穩才會出手攙扶,至於搭肩,他無論跟男女出去都會有這習慣,而會去劉女住處,是為了討論股票投資;劉女則說,因工作關係認識黃男,現今房屋是個人承租,跟黃男無關,黃男會到她的租屋,是為了要用電腦查詢財經資訊,兩人只是普通朋友。
但法官檢視黃妻提供兩人出遊、逛商場等照片,發現黃男不僅攙扶劉女過馬路,兩人還雙手緊扣,黃男並環抱劉女,認為兩人行為已逾矩,侵害黃妻配偶權,判兩人須賠償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