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判刑14年需入獄 蘇有仁:尊重司法
2018/09/26 23:59
首次上稿 16:41
更新時間 23:59
〔記者邱書昱/新北報導〕新北市議員蘇有仁被控在擔任台北縣鶯歌鎮長時,綁定公共工程標案,向廠商收賄2555萬多元,最高法院今依貪污罪判處1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00萬元定讞,需要入獄。對於判決,蘇有仁說,尊重司法、相信法官。
另一方面,蘇有仁夫人宋秀菊則是因為填製不實發票判刑9月定讞,兩人都必須入獄服刑。宋秀菊表示,已經有心理準備,希望能夠給予充裕的時間準備服刑。
對此,蘇有仁的兒子、新北市議員參選人蘇泓欽也發聲明稿,內文中堅信父親不會涉及貪污舞弊,但身為國民則必須尊重司法判決,但在選前不到2個月時間做出判決,仍深感遺憾。
蘇泓欽也強調,自己父親從政36年,服務之績效及施政作為都受到鄉親的肯定,現在身為兒子投入第3屆新北市議員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