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怨報復縱火害死6命 湯景華出庭堅稱:我是清白的
2018/08/20 11:4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51歲男子湯景華,被控和翁家長子翁祥智有傷害官司糾紛,但因對方無罪竟挾怨報復,前年3月凌晨到新北市翁的三重住處縱火洩恨,造成翁家6口葬生火窟,一、二審都斥責湯罪大惡極判他死刑,已上訴最高法院,高院今召開延押庭,湯自稱清白,還嗆說:「誰有證據可以證明我不是清白的嗎?」
湯景華羈押期將於9月6日屆滿,今被提訊出庭時,堅稱「我是清白的」,還以苦肉計說他的身體很差,因椎間盤突出問題而影響手及腳麻、腳趾頭也麻,遭高檢署檢察官批評湯無悔意,蓄意縱火繞死6人犯行重大,主張湯男仍有繼續羈押必要。
湯景華是於2014年4月到三重一家小吃店用餐,期間抱怨服務態度差,且不滿老闆娘請他將濕雨傘放外面,雙方發生囗角,而翁祥智與老闆是朋友,便出聲制止,後來雙方爆發衝突,湯因此告翁傷害,但最後判無罪確定。
湯因此懷恨在心,當時還嗆聲「會討回來!」前年3月,湯買了汽油跑去翁家縱火,造成翁男父母及姊,以及叔叔、嫂嫂及堂妹6死悲劇,僅表哥獲救、翁祥智當時在軍中服役,逃過一劫。
檢方偵辦時,湯男坦承犯罪事實,但辯稱只想給翁祥智教訓,不知道會燒死人,後又辯稱吃了安眠藥,不記得做了什麼事,但又提不出事證,測謊也未通過。
新北地檢署認為,湯嫌只因不滿訴訟結果,就在暗夜報復,無視該住宅區人口稠密,害死6條人命,因此依殺人等罪起訴,並請法院重判。一、二審都判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