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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摔車撞法拉利亡 匯聚老總無過失獲不起訴

蔡姓騎士的機車半毀。(資料照,記者吳昇儒翻攝)

蔡姓騎士的機車半毀。(資料照,記者吳昇儒翻攝)

2018/08/14 16:25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匯聚科技精品家電總經理郭永福,去年12月20日下午駕駛法拉利GTC4Lusso超跑,準備上五指山喝咖啡,途中撞死騎機車的蔡姓男大生,郭事後挨告過失致死及殺人罪,但士林地檢署認為,蔡因過彎「犁田」失控滑至對向車道在先,郭反應不及才撞上,並無過失,遂處分不起訴。

蔡男家屬指控,郭當時行經新北汐止汐萬路往五指山方向,未遵守該路段限速,見蔡男摔車失控滑過來時,也未立刻煞停閃避,導致蔡男安全帽噴飛拖行後,頭部重擊法拉利保險桿,顱內出血身亡;郭疑以將近90公里時速入彎,不煞車減速、不閃避的行為,甚至有不確定殺人故意。

但檢察官調閱法拉利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蔡男騎車出現在畫面彎道中,1秒後就突然失控側倒,跨越雙黃線滑到郭前方,郭當時車速其實不快,不僅有立刻煞停,並未拖行蔡男,且停下後右前輪接近路緣白色標線,郭顯然也已向右閃避。

檢察官認為,蔡男在彎道摔車滑到對向車道,為一般正常道路使用無從預見的突發事件,而郭的反應時間只有1秒,極為短促,且他也已煞停閃避,無從認定有過失責任,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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