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免費申裝!市民申請才發現…我家住警器被冒領了
台北市內湖一處公寓發生火災,4樓後側廚房起火燃燒,但因裝置的火警器及時發出警報才未釀禍。(記者劉慶侯翻攝)
〔記者劉慶侯、陳薏云/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長期編列預算,針對北市5層樓以下公寓舊宅戶可免費申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或申領金額補助,近傳出疑有里長與戶政人員勾結,利用「人頭」擅向消防單位冒領,侵吞每只市價約5百元的火災警報器。據指出,目前除在台北市發覺冒領情況,因多數縣市也有類似補助方案,故此種情況僅是少數個案,或是檯面下「可做不可說」的普遍現象,各縣市實應詳加查究。
里長、戶政道歉 稱代領保管
據本報採訪得知,有台北市民看到市府宣傳可免費申裝住宅火災警報器,得知自己具申請資格,上月向當地消防分隊請領時,赫然發覺自家名額2年前就遭「人頭」領走,且具領人根本不在符合申領的名單上。
該位市民向區公所查詢和追問,為何出現不能領住警器的冒領者,竟領走他家的住警器?沒想到隔天轄區里長就帶著一只住警器,與戶政人員登門「致歉」,連稱「是先幫忙代領保管、怕到時候沒有了」,卻未解釋無端出現的具領人是怎麼一回事。
地方人士認為,有里長疑為向市府製造推行安裝的績效,或是企圖中飽私囊,利用人頭冒領住警器後,拿來當餽贈或其他牟利用途。
求安裝績效 或想中飽私囊?
有關人士指出,公寓5樓以下或老舊住宅戶,可申領一只住宅火災警報器,雖是實施多年政策,但許多民眾不知道;至於市府的申領數據,是根據里長提報上來,市府方面恐怕一直誤以為有「高普及率」;建議防弊方面,市府稽查單位應向消防局轄管各分隊、里長、戶政單位分別進行具領者名單核查過濾。
市府規定索取住警器的流程,是先由各區公所依戶籍制訂符合資格的名單,提供給各地里長和消防分隊,只要是名單內民眾,可據以向消防分隊或里長申領,再由里長認證簽注核備和呈報戶政與消防分隊。
消防署表示,2013年開始推動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預算,除離島為定額補助,餘依各縣市財力及戶數給予不同補助比率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