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被騙使用違法線材?李進良告徐薇丈夫敗訴

整形名醫李進良。(資料照)

整形名醫李進良。(資料照)

2018/07/22 11:17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英語補教名師徐薇之夫江正明投資的「羅比珍妮」醫材公司,被控自2012年起違法引進未經核准的醫療線材轉售,連整形名醫李進良也上當。李認為江害他誤用違法線材,損害醫師形象,事後向江等4人提告求償2588萬5000元,但台北地院認為李並非本案直接被害人,日前以訴訟不合法為由裁定駁回,可抗告。

據悉,由兩蔣御醫姜必寧女兒姜琤開設的「羅比珍妮」公司,涉從2012年起向韓國「Medikan」公司引進未經我國主管機關核准的「Misko」線材,再販售給李進良等醫師,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去年分別依違反「藥事法」、「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姜女、「羅比珍妮」股東江正明與李進良等人。

該案移審北院時,李進良當庭喊冤,強調自己是受江正明等人所騙,除怒控江男、姜女與「羅比珍妮」2名員工詐欺外,也附帶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該4人明知線材不合法,卻以行銷話術讓他誤信合法而購買,導致他醫師形象與名譽受損,應賠償他2588萬5000元。

北院審理後認為,李進良控告江等人詐欺一案,北檢調查認定李早已知情,已於今年4月間將該4人不起訴,顯示李在本案中並非「直接被害人」,訴訟並不合法,應予駁回,並建議李可另循聲請支付命令、調解等途徑解決糾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