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被砍以為「流汗」 法官認定弟無意殺人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8年前酒後失控持三叉戟打死二哥的葉姓男子,入監服刑甫出獄,酒後又與大哥口角,持32公分長的鋸齒刀砍大哥頭頸部連砍2刀,造成大哥頭皮撕裂傷,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但新北地院認為,葉男因非預謀攻擊,且大哥一開始被砍時還以為是「流汗」非流血,顯見葉男下手非重,也未繼續揮砍,認定主觀上無殺人犯意,依傷害罪判葉男徒刑1年6月,可上訴。
從事粗工的57歲葉男2010年2月酒醉返家,不滿同樣酒醉的二哥太吵,擾其睡覺,持三叉戟痛毆,造成有糖尿病的二哥因傷口細菌感染引發敗血症死亡,被依傷害致死判刑7年。未料才出獄,葉男惡性不改,前年8月又在公園拿鋸子隨機砍人,判刑3月確定,去年11月二度出獄,今年4月19日,在新北市三處區一處廣場,又因酒後與大哥爆發口角,持鋸齒刀繞至大哥身後,朝大哥頭頸部位揮砍2刀,造成大哥頭皮撕裂傷,檢方認為葉男到案後供稱:「我是亂砍」,代表他不在意砍殺對方身體何處部位,有殺人故意,依涉犯殺人罪嫌起訴。
葉大哥指控,案發當天跟朋友在廣場聊天,葉男走過來跟我要錢買酒,他前後給對方400元,酒後葉男去市場之後手上就拿著一把刀,然後就拿著刀在舞弄,他說這樣「不好看」,結果葉男就走到他身後,他以為對方要尿尿,沒想到卻是拿刀砍人。
葉男供稱,當天一開始遇到大哥,兩人尚未衝突,還一起聊天喝酒,後來談及家務事,大哥回嗆:「你家的事跟我沒關係(台語)」,他當下很生氣,酒後失控才會砍大哥,但「我沒有很大力,只是輕輕劃過」。
合議庭認為,葉男與大哥對攻擊原因雖陳述不同,不過可證是因一時言語爭執,葉男才會拿鋸齒刀揮砍大哥,顯見葉男應屬臨時起意,非預謀攻擊,且該鋸齒刀刀尖鋒利,如葉男有殺人意圖,大哥傷勢不可能只有頭皮表淺傷口,且2小時就能出院,代表葉男力道有所節制,案發後也留在現場,認定其出於一時氣憤才持刀揮砍,改以傷害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