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見女友和前男友嘿咻 暴怒刺死 高院依義憤殺人改輕判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竹慣竊謝長智回家撞見賈姓同居女友跟杜姓前男友嘿咻,劈頭質問杜男「憑什麼碰我老婆?」,卻遭杜男反嗆「賈OO是我的人!」謝男暴怒刺殺杜男再自首,一審被依殺人罪判13年,謝男否認意圖殺人,上訴高院,高院認定任何人處於謝男所遇狀況,都會激起一時憤慨,今改依義憤殺人罪輕判他5年10月徒刑。可上訴。
高院判決指出,在押的謝男(41歲)曾犯多起竊盜案,2015年6月假釋出獄,從事裝潢工作,2016年9月假釋期滿,案發前,他與賈女交往同居2年多,賈女與前男友杜男藕斷絲連,謝還曾撞見2人偷情,因深愛賈女而忍怒原諒。
去年8月24日晚間,謝男和杜男同時到賈女的母親住處作客,杜提前離席,謝趕回家,赫見女友和杜正在嘿咻,謝徒手怒打賈女責罵「妳討客兄!」杜男攔阻揚言「賈OO是我的人!」、「你打她幹嘛!你不要,還我!」等話。
謝男和杜男起衝突而拉扯,謝男從桌下取出尖刀刺傷杜的肩膀示威,但杜仍堅稱「賈OO是我的人!」謝盛怒之下,一刀刺進杜的腹部、深達10公分,杜倒地後,謝急忙請朋友幫忙報案,並在警員質問他為何身染鮮血時,搶先自首犯案。杜男因胃臟、胰臟與靜脈受傷,失血過多、送醫不治。
謝長智辯解指出,只是要警告、教訓杜男,若他意圖殺人,應該會刺殺對方頭頸或心口,且他因目睹女友跟杜男偷情,又被杜男嗆聲及毆打,出於激憤而傷害對方,應僅構成最重判刑5年以下的義憤傷害致死罪。
一審時,謝男堅稱只是要警告、教訓杜男,且他是因目睹女友跟杜男偷情,又被杜男嗆聲及毆打,出於激憤而傷害對方,應僅構成最重判刑5年以下的義憤傷害致死罪。合議庭僅認定符合自首減刑,依殺人罪判謝13年徒刑。
謝男上訴仍否認有殺人犯意,高院不採信,不過採較為寬鬆見解,認定任何人處於謝男撞見心愛女友和他人嘿咻,且情敵不認錯還挑釁的情境,都會激起一時憤慨,採謝男犯行符合「義憤」要件,輕判他5年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