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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男友鑽石戒指被抓包 女反控酒醉被他指侵

王男指控女友偷走他價值10萬元的鑽戒,女友反咬酒醉被王男性侵。示意圖。(資料照,記者吳昇儒翻攝)

王男指控女友偷走他價值10萬元的鑽戒,女友反咬酒醉被王男性侵。示意圖。(資料照,記者吳昇儒翻攝)

2018/07/12 19:4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40多歲的王姓男子指控在卡拉OK店上班的女友小婷(化名),偷走他價值10萬元的鑽戒,小婷否認卻不願給王男看包包,被依竊盜罪嫌送辦,小婷反控當晚喝醉被王男性侵,新北地檢署調查,小婷第一時間至警局做筆錄時,未稱遭性侵,因僅有單一指述,認定王男罪嫌不足不起訴,而小婷涉竊已遭起訴。

王男表示,在卡拉OK店認識小婷,兩人進而成為男女朋友,去年12月16日晚上,他去捧女友的場,到小婷的卡拉OK店飲酒唱歌,翌日凌晨2時許,他帶小婷返回住處,回家後慣性摘下價值10萬元的鑽戒,與打火機一起放在玄關櫃子上,凌晨4時許,他起床抽菸,拿打火機點菸時,發現一旁的戒指不翼而飛,追問小婷,對方稱沒拿,卻又不給他看包包,他才報警處理。

事後警方依涉嫌竊盜罪,將小婷移送檢方偵辦,小婷卻在遞給檢方的答辯狀中,自爆當晚酒醉遭王男指侵肛門,並否認兩人有交往,檢方因此展開調查,王男到案供稱,當晚喝多了,回家倒頭就睡,並未與小婷發生性行為。

檢方傳喚受理竊案的警員,警員表示,當天凌晨5時許,小婷被帶到警局,因仍有酒意,等到上午11時許她清醒才做筆錄,小婷還打電話給卡拉OK店老闆娘說:「我在派出所」,整個過程中,小婷均未提及遭王男乘機性侵,加上卡拉OK店老闆娘證稱,案發後,兩人還有一起到店內,看不出異狀,檢方因此認定王男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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