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後悔」燒死父母6血親 還嗆法官:多讀點書再來問我
翁仁賢「泯滅人性」 大哥要求判死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逆子翁仁賢涉在除夕圍爐夜預謀縱火燒死父母,造成6死4傷慘劇,還嗆「都該死,我不後悔」,一、二審都認定翁手段殘忍、且無教化可能,均判他死刑,最高法院以二審時專家證人沈勝昂教授未簽署證人具結文等理由,發回高等法院更審,高院今開庭時,翁仁賢竟一路微笑、不作答,還嗆法官「多做功課、多讀點書再來問我」,公設辯護人則聲請重做鑑定,檢方認為沒必要,重新補正具結程序即可。
今庭訊中,翁仁賢的大哥翁仁焜、四哥翁仁平都出庭,翁仁焜痛斥翁仁賢蓄意滅門殺害全家人,連高齡86歲的父母都不放過,被他縱火燒成焦屍,尤其翁仁賢連照顧他已50年、平時替他洗衣燒飯的媽媽也下毒手殺害,已泯滅人性,毫無教化可言,嘆息說「天下那有這麼狠的兄弟、家人」,要求判翁仁賢死刑。
針對最高法院將此重大殺父母等6人命案發回更審,翁仁焜批評,最高法院根本是莫明其妙,在浪費司法資源。
一、二審皆判死刑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高院判翁仁賢死刑後,即依「職權上訴」規定,主動替翁上訴最高法院。不過,最高法院挑毛病,以二審時專家證人沈勝昂教授未簽署證人具結文、應查明受傷者的傷勢究竟是翁仁賢縱火或是救火時造成,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審庭今提訊翁仁賢首度開庭。
52歲男子翁仁賢排行老么,4名哥哥與2名姊姊事業有成,20年前他由父兄金援創業,失敗後在龍潭老家務農。
翁仁賢自認父母偏袒兄長,多年前即預謀在最短時間殺害全家滅門,策劃在2016年2月7日除夕夜,趁父母、兄姊、姪子、姪女等親友共16人團聚吃年夜飯時,在屋內縱火,造成高齡父母、姪子、姪女、姪媳和看護在內6人死亡,4人嚴重灼傷,犯後逃亡仍落網。
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起訴翁仁賢,並求處死刑,翁竟囂張表示「他們都該死」、「早就準備要滅門了」,桃園地院、高院都認為,翁男以極端殘忍手段,放火燒死至親,更奪走其三哥一雙就讀醫學院子女的年輕生命,經鑑定,翁犯案時精神正常,且犯後毫無悔意,均判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