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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籍男子玩飛行傘墜地死亡 二審大逆轉判無罪

飛行傘。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飛行傘。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8/07/05 13:2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韓籍男子李星昊在屏東玩飛行傘,發生碰撞墜地死亡,賽嘉飛行場負責人蘇沛倫,被屏東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徒刑1年,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認為李應有獨立飛行能力,蘇只是提供場地,判決無罪,可上訴。

檢方指出,被告蘇沛倫自95年間,承租屏東縣三地門鄉土地後,開設「屏東縣賽嘉無動力飛行場」,從事飛行傘活動者,入場收取1500 元(得於1個月內任意使用「賽嘉飛行場」之場地),如欲投保意外險時,則另外收取300元保險費,但未取得縣府核准其經營並核發飛行場登記證。

104年1月3日,韓籍男子李星昊等16名飛行傘活動愛好者,搭機抵達高雄機場後,轉車前往賽嘉飛行場。同日下午4時53分許,李星昊在高度約10公尺至15公尺空中從事飛行傘活動時,突與加拿大籍盧肯尼駕駛飛行傘碰撞,李失控墜地傷重死亡。

屏東地院調查蘇未確認李的飛行資格即放飛,認定有過失,但2審合議庭認為李為外籍人士,自行攜帶委託行傘來台從事活動,應有獨立飛行能力,蘇提供場地,應無疏失,因此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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