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給你催下去」算恐嚇? 法官翻台語辭典:不算

男子LINE語音訊息「給你催下去」,被起訴恐嚇,新竹地院法官翻台語辭典說不算,諭知被告無罪。(記者蔡彰盛攝)

男子LINE語音訊息「給你催下去」,被起訴恐嚇,新竹地院法官翻台語辭典說不算,諭知被告無罪。(記者蔡彰盛攝)

2018/07/04 22:5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地院做出一起罕見的判決,邱姓男子借昔日老闆陳男的機車卻搞失蹤,陳男氣急敗壞以LINE語音訊息發送「你把林爸裝笑耶,林北等一下下班一定要去你家,不然你試試看,林杯去沒有先給你催下去,林杯X你娘的!」邱男與檢方都認為「催下去」3字有修理、教訓、恐嚇意味,檢方提起公訴,然而新竹地院法官卻認為,台語常用詞辭典裡指出,「催」字是指促使行動開始或加速進行之意,不算「惡害告知」,判陳男無罪!

邱男指控,他向昔日雇陳男借機車,未依時歸還,而機車內有重要資料,陳男心生不滿,用LINE發送「幹你娘雞掰,你把林爸裝笑耶,林北等一下下班一定要去你家,阿不然你試試看,林杯去沒有先給你催下去,林杯X你娘的!」語音訊息恫嚇,讓他心生畏懼。他向檢警提告,檢方也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起訴陳男。

全案審理時,陳男否認恐嚇危害安全,辯稱說這些話不是有心的,機車借邱男騎時,客戶資料都在車上,邱男原來說下午會還車,卻搞失蹤,打電話或LINE他,都不接也不回,當下他急了,講這些話沒有要傷害他或恐嚇的意思。

法官調查,細譯其內容,陳男雖然語氣不善、用語也非文雅,然多在抱怨邱男將其機車騎走,又不跟他聯絡,根本未見有「我要打死你」、「我要揍你」等尋常恐嚇字眼,本來就難以認定為恐嚇言語。

再者,查閱台語常用詞辭典裡的「催」字意涵,係指促使行動開始或加速進行之意,陳男應該是想表達倘若邱男再不主動聯繫,將到邱家等待,以便碰面催討機車,要求說明緣由,僅因邱男不還車讓陳男工作受阻,致心情不佳,用語或語氣較為直接、強烈,夾雜髒話,尚難認定「『催』下去」是陳男的「惡害告知」。

此外,陳男後續的語音訊息仍在要求邱男說明不還車的原因,而非表達將以何種方式對其不利,更證明語音訊息並非恐嚇言語,是檢方或邱男認為這些語音訊息有「堵人」、「打人」之意,實有誤會,最後諭知全案無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