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女友檢舉吸毒 土城警認罪獲緩起訴
2018/06/14 23:30
〔記者陳慰慈、余衡/新北報導〕新北市土城警分局一名鄭姓偵查佐被女友檢舉吸毒,驗尿結果呈陽性反應,事後送檢檢驗出二、三級毒品反應,證實確有吸毒,鄭警被依毒品罪嫌移送法辦,鄭警坦承喝了含有搖頭丸成分的毒咖啡包,新北地檢署考量其無前科,今予他緩起訴處分,條件是得完成戒癮治療。
鄭警今年1月遭女友向土城警分局檢舉吸毒,警分局搜索鄭警辦公室,未搜到毒品,於是對鄭警初篩驗尿,結果呈陽性反應,鄭警隨即遭警分局調職警備隊接受進一步調查,今年3月2日,鄭警報請離職獲准,但土城分局向警局提出免職處分,目前已送公懲會議處。
庭訊時,鄭警坦承1月23日至24日,曾在汽車旅館飲用含有搖頭丸成分的毒咖啡包。
檢方審酌鄭警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願參加毒品戒癮治療,因此予其緩起訴處分,要求他得到指定的醫療機構完成戒癮治療,並於緩起處期間屆滿前1個月,接受驗尿檢驗,緩起訴期間不得再施用一、二級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