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認鄭秀玲為鄭秀珍胞姊挨告 法官建議邱毅道歉
2018/06/08 14:0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立委邱毅前年3月上政論節目談「浩鼎案」,誤將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指為浩鼎大股東鄭秀珍胞姊,遭鄭秀玲提告。刑事一審依誹謗罪判邱3月刑期,但二審認定邱無犯意,改判無罪確定;至於民事,邱被求償10萬元並在臉書公開道歉部分,台北地院今天上午開庭審理,法官建議邱毅道歉。
鄭秀玲方面說,邱毅不僅誤會她是鄭秀珍胞姊,還指她與小英基金會有關,還指她是「學閥」、「政治新貴」,因此自認是一介普通教授的她,要求邱應負起賠償責任並回復個人名譽。
但邱毅委任律師說,邱毅在刑事案件訴訟時已兩度鞠躬道歉,不解為何被說成不具悔意,且刑事二審已認定邱的言論是依據外界傳聞而來,並未直指鄭秀玲涉及浩鼎案,判決無罪確定;此外,就算要邱毅道歉,有只能為了認錯人而道歉。
法官庭末建議律師轉告邱毅,若同意道歉,內容可為「因誤認鄭秀玲為鄭秀珍胞姊,使鄭秀玲被懷疑涉入浩鼎疑雲,為此表示歉意」,最後定本月29日再度開庭。